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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各有關部門按要求對本部門、本系統、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行業協會商會等的收費進行全面清理,提出取消、保留、調整和規范管理的意見,于今年7月底前上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后,于今年9月底前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費的政策措施,并將保留的全國性及中央部門和單位收費編制目錄清單向社會公布。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收費清理規范工作,于今年8月20日前公布取消、調整和規范本地區收費的政策措施,并公布保留的省級收費目錄清單。
近些年,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費的措施,收費基金項目已大幅減少。中央級依法合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由159項減少到113項;每個省依法合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由二三十項減少到十項左右。全國政府性基金由31項減少到25項。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已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實行常態化公開。收費基金收入全額上繳同級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或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各項收費基金使用情況均已納入了政府和部門預決算公開范圍之內。(記者吳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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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15年06月06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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