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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國家旅游局向“不合理低價宣戰”的號召,日前,云南省旅發委、云南省旅行社協會共同制定了云南旅游主要線路和旅游產品成本價格,包括十六人以上團隊分項價格、十六人以上團隊行程及地接成本價(不含省內省外機票)、景點費用,以及團隊人數十六人以下根據實際人數價格相應上浮等內容。
針對云南旅游市場上的價格亂象,省旅發委邀請了20余家旅游企業,制定云南旅游價格標準以及旅行社和導游之間的分配標準,為游客出游做參考。省旅發委表示:選擇高于成本價的旅游線路和產品,消費者的消費權益能得到充分保護,反之,選擇低于成本價格的旅游線路和產品,消費有風險、質量無保障,游客難以維權。
云南省旅行社行業協會會長趙家骍表示,此前發生的“云南女導游嫌購物少大罵游客”事件,折射了旅游行業不合理低價帶來的問題。“告知游客云南旅游合理的價格是多少,讓全國的旅行社及游客到云南旅游都有參考標準,有利于打擊不合理低價旅游。”
趙家骍介紹,“價格標準的制定,得到了云南省50多家較大旅行社的認可。參考因素包括:景區景點對外的公布價、給旅行社的折扣價,酒店、交通、導游服務費等。”
此次云南省向社會告知的不是指定價格,也不是保護價,沒有強制性。“參考成本價是下限,旅行社通過提升服務和質量后,好的產品價格會更高。”趙家骍補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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