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美國很多地方政府和法庭近年為了補貼開支,都傾向對一些犯了輕罪的犯人處以罰款,卻衍生出拖欠罰款的問題。為此,亞拉巴馬州一名法官最近便下令無力繳付堂費或罰款的犯人,以捐血代替入獄,不過做法受到法律學者批評。
亞拉巴馬州巡回法院法官威金斯于上月17日開庭,傳召500多名犯人,要求他們補繳罰款或堂費,“如果沒有錢,就到法院外的捐血車捐血,然后把收據帶回來作證”,否則就要坐牢。威金斯聲稱,捐血后每人可獲得100美元的罰款“折扣”。
威金斯“錢債血償”的判決遭到強烈批評,人權團體“南方貧窮法律中心”(SPLC)認為威金斯事前沒有了解被告的支付能力,不但不尊重司法道德,還違反美國及亞拉巴馬州憲法。SPLC指部分犯人捐血后,并沒有獲得任何“折扣”,只是免于入獄,罰款金額和捐血前一樣。
有專家批評,此舉是強迫犯人接受入侵式懲罰,對他們和公共衛生均沒有好處。據報有年老犯人捐血后當庭暈倒,也有年輕犯人因為不滿做法,在庭上抗議后被帶走。威金斯拒絕回應報道。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