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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切實提高州直機關領導干部履職能力,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廳、司法廳、省法學會關于組織2015年貴州省“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法治宣講活動安排。12月17日上午,2015年貴州省“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法治宣講活動黔東南州專場報告會在黔東南州人民政府東樓會議廳順利召開。

會議由州委副秘書長吳昌和主持,中共貴州民族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監察室主任,貴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周相卿教授作為專場報告會的特邀講座專家。出席會議的領導有州人大黨組書記、州政協主席梁承祥,州政協黨組書記、州委政法委書記桑維亮,州政協副主席吳仕倫,州政協副主席胡國珍,州法院院長王四新,州政府黨組成員、州公安局局長吳智賢。

會上,周相卿教授系統講解了在民族地區如何運用民族習慣法加強基層社會治理。周相卿教授就民族地區民族習慣法對基層社會治理的如何運用,進行了深入淺出、詳實生動的專題講解。
周相卿教授在報告中,從黔東南地區的民族習慣和政治歷史背景為我們解讀了民族習慣法在民族地區基層社會治理中具有相當程度的價值正當性和實踐合理性。例舉了黔東南州雷山、臺江、劍河等縣的生動事例詮釋民族習慣法對民族地區基層社會治理方略的靈活運用性和實用性等內容為我們作了系統的講解和輔導。認真學習領會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充分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強調習慣法是有整個文化結構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少想象、多無為,正確認識法治現代化不是強行灌輸西方的法治,結合民族習慣法加強對民族地區社會治理的運用,最終達到社會經濟和諧和美、民族團結。同時,對我們理解和把握民族習慣對基層社會治理,抓好我州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等具有很強指導意義。(潘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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