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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前天晚上,江寧警方先是接到某商場金店營業員的報警,稱在盤點貨物時,發現少了一根30多克的千足金項鏈,價值9千多元,懷疑是被人偷走了。就在警方調查時,當天晚上12點左右派出所又接到一位居民打來的報警電話,稱自己的母親無意中將商場的一條金項鏈帶回了家,現在要主動歸還。
原來,當事的老人年紀大了,記憶力不是很好。當天下午老人獨自在江寧某商場內選購黃金首飾時,試戴了一條金項鏈,但就在這時,接到了女兒打來的電話,催促她回家吃飯。老人還沒付錢,就稀里糊涂地把項鏈帶回了家。而當時在金店選購首飾的人也比較多,營業員竟然沒有注意到。老人回家后也沒有意識到自己脖子上還戴著那條金項鏈,吃完晚飯后一直在家里看電視,因為冬天身上穿的衣服比較多,家人也沒有注意到。直到晚上12點左右,老人的女兒王女士服侍母親脫衣服睡覺,脫掉外套才發現母親的羊毛衫領口掛著一根金燦燦的大項鏈。一開始女兒還以為是母親花錢買的,就問母親項鏈多少錢。直到這時,老母親才想起來自己根本沒有付錢,于是王女士便立即報警。
王女士隨后連夜把金項鏈送到派出所。經過民警調查,王女士的母親并不是有意要偷走項鏈。商場店員也有一定責任,不過好在現在項鏈回來了,商場的營業員也對王女士表示感謝:“丟了這么值錢的東西,我們整個店里的人都急得團團轉,不知道怎么辦。多虧了你能主動歸還!” (記者 焦哲 賈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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