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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也要求做親子鑒定 到底誰的孩?
核心提示
已婚女子偶遇前男友,“激情”過后不久懷孕了,她心存僥幸生下了兒子。結果這個兒子越大越不像丈夫,生疑的丈夫去做親子鑒定后發現,兒子非親生,夫妻兩人協議離婚。該女子隨后找到前男友追索孩子的撫養費,雙方鬧上法院,這回輪到前男友要求做親子鑒定了。
妻子出軌
結婚7年喜得子兒子卻不像他
2003年,23歲的阿云與丈夫阿勇登記結婚。婚后,阿勇常年外出打工,留下阿云獨守空房。六七年過去了,眼看周圍的人晚結婚的都有了孩子,而阿云的肚皮卻一直沒有動靜,這讓兩邊的家人都有些著急。
2010年初,喜訊傳來,阿云懷孕了,同年8月,順利產下一子,阿勇全家老少一片歡喜。可隨著這個孩子一天天長大,長相卻越來越不像阿勇了。親朋好友老說不像不像,令阿勇自己也開始懷疑起來。隨后,阿勇偷偷跑去做了兩次親子鑒定,終于確認這個兒子非其親生。2012年,阿勇與阿云協議離婚。
偷情懷孕
前男友不肯承擔撫養責任
這孩子到底是誰的?阿云說,孩子就是前男友阿軍的。
原來,早在2002年阿云就認識了南寧仔阿軍。當時阿軍自稱已經離婚,和她談起了戀愛。可后來她卻發現阿軍并沒有離婚,遂與阿軍分手,之后就嫁給了阿勇。到了2009年11月,阿云在路上偶遇阿軍,感覺非常親切。獨守空房的寂寞,讓她重投阿軍的懷抱。兩人此后還不時見面。不久,阿云發現自己懷孕了。她內心一直懷疑孩子是阿軍的,但又明白阿軍不可能和她一起生活,她便心存僥幸,把兒子當成阿勇的孩子生了下來。
離婚后,獨自帶著兒子生活的阿云,開始找阿軍追索撫養費。可每次阿軍嘴上答應,卻總不肯兌現。
生父過堂
想要撫養費先做親子鑒定
今年7月底,忍無可忍的阿云將阿軍告上江南區法院,要求阿軍每月支付600元撫養費。10月22日,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法庭上,阿軍對阿云的說法沒有提出太多異議,但要求做親子鑒定,如果是他的孩子,他就承擔義務,阿云表示了同意。
于是,雙方達成協議,孩子由阿云撫養,阿軍自今年8月起至孩子18歲時止,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前提條件是,經親子鑒定,如孩子是阿軍的,阿軍承擔義務,否則不承擔任何責任。阿軍則負有配合做親子鑒定的義務,鑒定費用由兩人各負擔一半。(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 王斯 實習生 曾攀 通訊員 張海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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