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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袋過期的鹽水為“葡萄糖注射液”,產品包裝上顯示到期日是2014年5月。醫院與藥品生產企業的合作已于今年4月份停止。
“我們的核心制度是很健全的,每個月都會對藥品進行登記和排查,從藥品購入到藥劑科,再到藥房、護士、患者,每個環節都有明確、詳盡的監管流程,都可做到‘責任到人’。”杭州市兒童醫院辦公室主任顧群穎說。
這袋已經過期3個月的鹽水突破道道“關卡”,被順利注入病人體內的過程,從采購、入庫到藥房,從藥房到護士,再從護士到患者,究竟哪個環節出現問題?
“我們從浙江省藥品交易網上招標購入藥品,一般情況下,6個月之內即將到期的藥品無法進入醫院,且在入庫之前,有工作人員一一核對藥品的生產日期。進入藥庫以后,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工作人員還會進行一次人工核對,滯銷藥品將被退回。”杭州市兒童醫院藥劑科工作人員說。
杭州市兒童醫院涉事科室護士長不愿意透露姓名,但是她表示,對于過期藥品的排查、對患者用藥的“三查七對”一直比較重視。
據了解,“三查”就是指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七對”則是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和用法。
“每個月,藥劑科和護理部都會對藥品到期時間進行核查,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的,都會被貼上紅標簽。事情發生之前最近的一次核查時間是今年7月23號,并未發現存在過期藥品。”護士長說。
制度是健全的,那么為何還會發生此類事情。
院方認為,涉事護士未把好最后一關,責任心不強是部分原因。但是該過期鹽水畢竟是從院方流出,管理層面的問題也可能存在。
記者了解到,事發后,杭州市兒童醫院對所有的鹽水進行了檢查,發現一袋過期鹽水。
除了過期鹽水的流通環節,這位被注入過期鹽水的6歲男孩,他的健康狀況也受到關注。
據顧群穎介紹,孩子目前的健康狀況并沒有受到過期鹽水的影響,輸液反應和血液細菌感染檢測正常。
“一般藥物的代謝是48小時,被注入過期藥品后,要么不出問題,要出問題的話,只要輸入一點點量足以造成嚴重后果。如果要安全一點,建議1-3個月再觀察一次。”杭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說。
對于此類醫患問題,杭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建議,首先要搞清楚問題在于技術方面還是服務方面,并由第三方進行人身傷害鑒定。雙方溝通無果的話,可以申請行政調解以及司法調解。
此外,對于涉事醫務人員的處理,顧群穎表示,還在等待進一步的調查結果,目前仍然以患者訴求與處理為第一位。
目前,杭州市衛計委和藥監局已介入。(記者 趙曄嬌 實習生 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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