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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總有被戳破的一天,有個姑娘識破了他的謊言向公安機關報了案。溫州鹿城區檢察院以招搖撞騙罪對該名男子提起公訴,7月24日,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A面:他是有車有房的“人生贏家”
今年33歲的王某戴著一副黑框眼鏡,人黑且瘦,并不高大。
2013年7月,王某使用ID“一還是二”,通過相親網站“佳緣網”注冊信息,在選擇職業信息這一欄中,他選擇了“公務員”,并上傳了自己的自拍照片作為頭像。
王某稱,在2013年7月至10月之間,通過該網站,先后有肖某、周某、沈某3名女性主動找到他,此后通過電話聯系建立了感情。
聊天過程中,王某使用化名,不時向姑娘們透露出自己是國安局警察的“特殊”身份,還拍了自己的警官證件照給對方看。
3個姑娘都到過王某的家里,王某稱,房子是他自己買的。此外,王某還開著一輛白色奔馳小轎車去火車站接送過沈某。當然,王某的車里放著“國安局偵查證”,家里掛著“警服”。
在肖某、周某、沈某的眼里,王某是有車有房有體面工作的“高富帥”,是適合結婚的對象。不過她們都不知道,王某同時和她們三人一起在交往。
B面:他是離異沒有固定收入的騙子
其實,早在2007年6月結婚,2012年因性格不合與妻子離婚。他與前妻有一個兒子,今年4歲。
高中文化的王某說,自己自2005年起一直從事包裝、印刷業務,自己名下沒有工廠,都是通過提供原料,找人代工完成業務。根據交易習慣,他接到業務之后都是和對方按照季度結算款項,收入一直不固定,至今還有很多貨款未收回。
其所居住的房產實際上是租的,開的白色奔馳車一個月要償還6000元的貸款。
而王某持有的“國安局偵查證”、家里掛著的“警服”,都是從他的發小陳某處獲得。公安偵查階段,陳某證實,因為自己以前自費上過警校,喜歡警察職業,所以有通過網購警服和偵查證這些警用物品作為收藏。王某知曉后,便讓陳某幫其買警服和偵查證。陳某稱,王某當時說自己買這些警用物品是為了去泡女孩子用的。
當然,這些事情,肖某、周某、沈某也都不知曉。
三個“女朋友”被騙27萬余元
公訴機關指控,王某通過塑造的有車有房及展示國安局工作人員身份獲取了肖某、周某、沈某的信任。王某先后與她們以男女朋友的名義交往并發生性關系。
曾有被害人發現王某身份證上的名字與其自稱的名字不同并進行質問時,王某則以自己是國安局工作人員,由于工作涉密,往往會有兩個名字的理由搪塞。
在此期間,王某多次以其父重病、資金周轉、出差在外、償還車貸、買地投資等各種名目,分別從肖某、周某、沈某處騙取人民幣136600元、118000元、18764元。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其從三人處騙取共計27萬余元,王某否認自己是“騙”,認為屬于正常的經濟往來。
根據起訴書顯示,案發后,王某的家屬分別向肖某、周某退還了136600元、118000元。
法院將擇期對該案作出宣判。(記者 王晨輝 通訊員 鹿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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