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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年輕人在線”8月1日報道,越南政府7月29日簽發的76號令修正了目前關于漁政船使用武器的條例,并對使用武器的條件作出規定。越南漁政部隊今年4月在峴港正式亮相,任務是監測、控制和處理違反越南漁業法規的行為。報道稱,中越政府船在發生沖突時,越南漁政的多艘船只被中國船只用高壓水槍沖擊。
郁志榮說,去年7月,中國海警局成立。從法律上講,海警屬于海上警察力量,是可以配備武器的。但實際上,中國的很多海警船還是之前的漁政船和海監船,所以也沒有配備武器。他認為,越南給漁政船配備武器不合常理,此外,越南還有正式的海警部隊。如果越南這一規定開始實施,必須提醒中國漁民保持高度警惕。(記者 王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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