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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記者 周燕玲) 近日,省紀委下發《關于嚴禁中秋國慶期間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等節禮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進一步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嚴防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通知強調,中秋國慶期間,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煙酒、花卉等節禮;嚴禁用公款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相互拜訪等活動;嚴禁違反財經紀律突擊花錢或濫發津補貼、獎金、實物;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各種購物卡;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公車私用、違規駕駛公車;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物品;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各級黨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把堅決剎住節日期間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等節禮的不正之風,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措施,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違紀問題嚴抓嚴管、及時提醒、堅決糾正。
對違規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問題嚴重的地方和部門,加大問責力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
省紀委設立舉報電話和網站受理群眾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851-12388;舉報網站:guizhou.12388.gov.cn;舉報信郵寄地址:貴州省紀委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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