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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凱里經濟開發區地稅分局在土地增值稅清算中,對一房地產開發公司要求退稅3萬余元的清算結果進行納稅評估,評估查出該房產公司應補繳稅款54.77萬元,糾正了其清算結果。
原來,該房開公司按照凱里經濟開發區地稅分局的要求,對所開發的項目進行了土地增值稅清算,同時提供了清算材料并出具了中介機構的鑒證報告,申報結果為稅務機關應退稅3萬余元。
針對這一情況,凱里經濟開發區地稅分局將該納稅戶列入納稅評估對象。通過深入企業檢查財務資料、憑證,終于發現了玄機。
原來,該企業利用政策的不明確性,未立足于真實的財務成本,將第三方注冊造價機構的評估成本作為建筑安裝成本,同時也未按州地稅局要求對建筑安裝單位成本歸集實行可售面積分攤或采用層高系數分攤的方法;對開發過程中采用甲供材方式取得的材料發票作為建安發票沖抵成本。找準問題后,該局納稅評估分局及時與企業代表進行溝通,并對涉及到的稅收業務及政策進行了詳細講解和輔導,最終該該公司法人及股東都形成納稅共識,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積極納稅。
據悉,通過對該公司納稅評估,共計查補稅款547736.52元。其中,土地增值稅查補411481.65元,其它欠稅查補32950.58元,發票查補欠稅103304.29元。現該公司已將欠稅全部申報入庫,納稅評估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冉 旭 蔣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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