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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記者 周燕玲) 記者日前從州紀委監(jiān)察網站獲悉,劍河縣重拳清除長期不上班公職人員,從根本上扼制長期“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的現象,并對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進行了查處。
根據群眾反映,劍河縣紀委監(jiān)察局責成第一紀工委及時對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肖功竹等人因長期不假外出,累計曠工達一年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調查核實,其行為已嚴重違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業(yè)道德,社會影響惡劣,并于2014年8月28日將調查結果呈報縣人民政府,要求給予違紀人員肖功竹開除公職處分。經縣人民政府2014年10月9日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肖功竹作開除公職處分。
這是該縣在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的過程中查處的第三人。此前已按規(guī)定給予縣住建局鮑胤先行政處分和縣農業(yè)局萬仁俊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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