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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因貪污潛逃11年 其間出了兩本書
6月20日 11年前,身為平和某鎮土地管理所所長的林某,采取“多收少報”的方式,貪污了近2萬元,因擔心事發而逃到浙江。潛逃11年間,林某在浙江找到了一份工作,閑暇之際潛心研究《易經》,其間還出了兩本書。
林某現年48歲,1993年6月至1995年7月,他在擔任某鎮土地管理所所長期間,采取“多收少報”的方式,將村民繳交的建房手續費近2萬元非法占為己有。2002年7月下旬,在核查林某任職所長的土地所賬目時,林某因擔心事發而逃亡他鄉。
逃亡后,林某便與家人中斷了聯系。他在浙江找到了一份現場監理的工作,閑暇之時,林某不上網、不看電視,而是潛心研究《易經》,并出了兩本書。據其供述,潛逃期間,林某惶惶不可終日,一聽見警笛聲,便心驚肉跳,生怕被捕。
經平和檢方多方追捕及督促,3月18日,林某在其兄的陪同下向平和縣人民檢察院投案,并退繳全部贓款。前日,因涉嫌犯貪污罪,林某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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