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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因為一時找不到工作沒了錢花,一名90后竟然在夜間實施搶劫,而搶到的財物僅僅價值33.3元。日前,金山區檢察院對這樣一起搶劫案提起公訴,法院以搶劫罪判處王開(化名)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4月7日晚間21時20分許,金山區張堰鎮的朱女士在銀行ATM機上辦完事后,邊打電話給兒子邊沿著馬路向西走,準備回家休息。殊不知,此時的她已被一名青年悄悄盯上。就在朱女士剛打好電話,身后突然沖出一名身穿白色T恤的男子,一把抓住她的拎包就準備跑,朱女士下意識地死死拽住拎包。見其不松手,白衣男子硬是把她往前拖了幾步。朱女士當時右手握著手機,左手拽著包,有些力不從心,沒穩住跪倒在地。但因拎包里有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物件,朱女士仍使勁抓住包帶,拼盡全力不放手。不料該男子卻強行將她拖了好幾米遠,最終將包帶扯斷,拿著拎包向小路飛速逃竄。
朱女士隨即撥打電話報警。民警經過偵查,很快鎖定了暫住于張堰鎮的90后青年王開,并將其抓獲。次日,警方在王開住所找到了一只黑色皮包,經確認后正是朱女士被搶的拎包。經過清點,包內有人民幣2元、雨傘、護手霜、梳子、繪圖鉛筆、小剪刀及身份證、銀行卡等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3.30元。王開供認,自從3月份來上海找工作至今未有著落,已經沒有了錢花,當晚就決定外出搶點錢,并選擇在銀行附件蹲守,最終將目標鎖定在了獨行并且在用手機打電話的朱女士。
金山檢察院審查本案認為,王開深夜尾隨單身女性強搶拎包,在被害人不放手后還采取強拉硬拽方法劫取財物,其社會危害性較大,應當以搶劫罪定罪,遂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判處王開三年徒刑。
近年來夜間搶劫單身女性的案件時有發生,由于夜間路上行人稀少,部分地區照明設施較差,再加上女性自我保護能力不足,往往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本案中,被害人朱女士獨自在人跡較少的區域夜間行走,甚至邊走邊打電話,更容易分散自身注意力和警惕性。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女性朋友,夜間盡量避免單獨外出。如果實在因客觀需要不得不外出時,請盡量找人陪同、乘坐公共交通設施、選擇較為熱鬧的路線出行。一旦遇到危險,要先保持冷靜,盡快報警求助。
(原標題:男子找不到工作缺錢花 搶劫33.3元獲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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