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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報道,柬埔寨與泰國對邊境柏威夏寺周圍土地的主權爭執多年后,國際法庭11日將大部分爭議土地的主權判歸柬埔寨。柬泰兩國對此判決均表示滿意。
此次判決是對1962年相關判決的澄清,具有法律約束力且不得上訴。柬埔寨首相洪森昨晚發表全國演講沖森會同泰國一起維護邊境和平,而不會做任何導致關系緊張的動作。
柬泰兩國外長均赴海牙國際法庭進行了聽審。柬埔寨副總理兼外交部長賀南洪說:“這樣的判決很好。”與此同時,泰國外長素拉蓬也表示,判決是“雙方都滿意的結果”。他說,兩國的聯合委員會接下來將商討解決邊境爭端的途徑。
泰國駐荷蘭大使威拉差公布判決要點時說,法庭重申維持1962年對柏威夏寺的判決,駁回柬國對柏威夏寺附近全部4.6平方公里有爭議土地主權的要求,但將其中一部分判歸柬埔寨,具體面積還在計算中。但他表示,法庭判歸柬埔寨的土地不包括泰國境內四色菊府的普瑪可一帶,因此泰國沒有完全失去所有的爭議土地。
柏威夏寺,泰國稱“帕威寒寺”是柬泰邊界扁擔山脈中一座古高棉印度教寺廟。它始建于公元9世紀,歷時200多年完成,主體建筑建于11世紀。
泰國(當時稱“暹羅”)于1904年與當時統治柬國的法國殖民政府簽署劃界協議時,柏威夏寺按協議應屬泰國,但負責勘界繪圖的法國軍官卻私自將它劃歸柬埔寨,并于1908年將這份地圖送交泰國。當時的泰國政府向法國致謝,并將地圖印發全國。國際法庭1962年就以此認定泰國接受劃界結果而將柏威夏寺判歸柬埔寨。
法國軍隊1954年撤走之后,泰國隨即派軍占領柏威夏寺,柬泰斷交,柬國將此案入稟國際法庭。該法庭于1962年宣判寺廟及“附近地區”主權屬于柬埔寨,但卻沒有明確劃定“附近地區”的范圍,埋下日后爭端伏筆。
泰國雖拒絕接受判決,但也于1963年從寺廟撤軍。同年,柬埔寨領導人西哈諾克親王在該寺宣布泰國公民可免費及免簽證入寺參拜,也同意泰國不必按國際法庭判決歸還文物,讓兩國人民得以共同入寺禮佛長達45年。
2008年7月,柬埔寨于向聯合國成功申請將柏威夏古寺列為世界遺產,令泰國大為不滿。泰國認為寺廟周邊4.6平方公里有爭議土地主權確定前,各方不應討論柬方提交的任何相關計劃。
柬埔寨于2011年4月要求國際法庭檢視1962年判決并判定柏威夏寺周圍土地的主權歸屬。在2008年至2011年5月期間,兩國軍隊也曾為了上述爭議土地而發生多起武裝沖突,雙方都有嚴重傷亡,數千人因此逃離家園。
國際法庭于2011年7月初步裁決兩國必須從寺廟周圍撤軍,并將該寺周邊17.3平方公里地區劃為非軍事區。2011年8月,英拉出任泰國總理后,柬泰關系迅速回暖。至此,這個持續超過百年的爭議終于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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