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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廳于日前下發〔2012〕116號文件,公布了105名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劍河縣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苗族民歌苗族飛歌》、《剪紙》、《苗族銀飾鍛造技藝》傳承人劉禮洪、姜文英和邰引巖三人名列其中,目前該縣省級傳承人已增至5人。
至此,劍河縣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已有《苗族民歌苗族飛歌》、《剪紙》、《苗族銀飾鍛造技藝》、《苗繡》、《苗族民歌多聲部民歌》、《苗族服飾》、《仰阿莎》七個。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掌握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豐富知識和精湛技藝,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活態傳承的代表性人物。(楊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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