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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執行新《刑事訴訟法》的精神,落實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以及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依法保護好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近日,經凱里市法院黨組研究制定了《凱里市人民法院關于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規定》。
該文件對凱里市法院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檔案封存的條件、封存程序、查詢事項等相關事項作了具體的規定。特別是明確了被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除司法機關辦理案件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可能因一時失足誤入歧途,而一旦貼上“犯罪”這一標簽,就會極大的改變其一生的命運,在升學、就業等人生關鍵點上,都將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從而導致他們因社會歧視、人生無望而變得思想波動、心理扭曲,甚至自甘墮落重新犯罪。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有助于幫助那些真正痛改前非、洗新革面的未成年罪犯卸下心理枷鎖,找回自信,為今后重新正常的讀書、生活、就業掃除障礙,促使他們更加珍惜國家、人民給他們的一次自我救贖的機會,主動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凈凈做事、回到正確的人生道路之中,成為社會有用之人。(毛秀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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