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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wǎng)5月3日訊 女子在自己開設的休閑城店里容留婦女賣淫,其中竟然還有兒子女朋友。5日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容留賣淫被湖南省沅陵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女,現(xiàn)年48歲,系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qū)居民,在沅陵鎮(zhèn)迎賓南路開設“某某休閑城”,因正規(guī)生意來錢慢,于是就將目光轉(zhuǎn)向了提供性服務上。
李某找到賣淫女佘某(李某兒子的女朋友)、符某,與二人約定好,提供免費食宿。李某又與符某協(xié)商,符某做點(陪嫖客發(fā)生一次性關系)收嫖資130元或150元,其中李某分成30元或50元,賣淫女本人得100元;符某包夜(陪嫖客一晚)一次收嫖資300元,其中李某分成100元,賣淫女本人得200元。因佘某是李某兒子女朋友,所以佘某賣淫所得李某不參與分成。
2012年3月27日,佘某、符某分別在“某某休閑城”二樓房內(nèi)從事賣淫活動時被公安機關現(xiàn)場抓獲,警方隨后順藤摸瓜將李某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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