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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萬現金血本無歸
12月16日晚,葉立新又給郭女士打電話,邀約她出來跳舞,并說郭女士幫了自己的大忙,他打算“回報”,回報的方式就是造些錢供她花花,前提條件是郭女士需提供真錢作“母子”,提供的越多,變出來的錢也就越多,當然,還不能告訴別人。
“我一時起了貪欲之心,相信了他的鬼話。”郭女士說。次日,在葉立新的陪同下,她到銀行取出近11萬元現金,便尾隨葉來到了凱里大十字附近某賓館的房間內“造錢”。
葉立新將郭女士的錢分解開放在桌面上,然后將它們一張張拿出,分別夾在紙張中••••••••最后,他將這些紙和錢包扎好,全部放置于水中浸泡。
幾分鐘后,葉立新讓郭女士在現場守護,他去找吹風機將錢幣吹干,郭不知這是金蟬脫殼之計,便讓他離開了。
“等了半小時,不見葉立新回來,我便撥他的電話,但已變成了停機狀態。”郭女士說,她知道上當了,立即將錢幣撈出,結果發現除了面上的兩張錢幣是真的外,其余的全是假鈔。
意外協助警方抓獲一名騙子
案發后,郭女士報警,凱里警方介入調查,但葉立新十分狡猾,在銀行等場所的攝像頭里未留下影像,所以短時間內破案有難度。
沉默了一段時間后,郭女士覺得心有不甘,她發誓要找到葉立新,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經過認真的分析,郭女士認為葉立新愛跳舞,只要他還會回到凱里來,勢必要去舞廳。鑒于此,她把調查的重心放在了凱里北京西路某舞廳內,隔三差五,她會往這里跑,因為葉立新常光顧這家舞廳。
丈夫不同意她這樣做,說錢丟了還可以掙,但郭女士堅信葉立新還會出現在舞廳里,她要求丈夫給她五年的時間。
“我是這樣想的,如果葉立新用騙來的十多萬元去發家致富,那他不一定回來,那樣我的錢丟得值。但他不學好的話,還會到凱里來。”郭女士說。
定下“工作計劃”后,郭女士每周都要來舞廳三次,日期不定,但選擇的時間都是在晚上,理由是“騙子都選擇在晚間作案”。
郭女士到舞廳后只是巡視,很少跳舞,不少舞友說她是怪人。只有發現疑似目標后,她才會接受舞伴的邀請,通過跳舞的方式接近目標。
有一次,她發現一男子酷似葉立新,經過幾次“靠近偵查”,她覺得有十足把握,便向警方報案。最后的結果證實該男子不是葉立新,但警方沒有半點責怪郭女士的意思,還表揚了她。
原來,經警方查證,該男子也是騙子,要不是被郭女士盯上,一時半會還抓不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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