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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線訊 2008年,凱里市民魏英出資3萬元與他人合伙銷售即開型彩票,后因要求如數退回入股金遭拒,魏英將她認為的“合伙人”訴至法院。3月7日,凱里市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被告羅忠卻說,他并不認識魏英,雙方的合伙關系更是無從談起。
索回入股金引發官司
魏英在訴狀中稱,2008年6月,羅忠與省體彩中心簽訂代理派送即開型彩票合同,成為了該中心的銷售代表。由于需要向體彩中心預付現金,羅忠資金不足,便邀魏英入伙,雙方遂于2008年6月24日簽訂了入股協議書。
協議約定,魏英入股本金3萬元,用于給羅忠購買即開型彩票;彩票總銷售額1.5%的傭金中,羅忠占75%,魏英占25%。魏英應得部分,羅忠須按月交付。
協議還約定,雙方解除協議時,羅忠應退回魏英入股的本金3萬元。
協議簽訂后,魏英支付了3萬元入股金給羅忠,隨后也陸續收到部分傭金。2010年7月后,由于其他原因,羅忠不再是體彩中心的銷售代表,雙方簽訂的協議無法再履行,因此,魏英要求羅忠退回3萬元入股金,并支付其2009年11月至2010年7月期間的銷售傭金。但被羅忠拒絕,魏英遂將其訴至法院。
羅忠對魏英陳述的事實進行了反駁。羅忠說,他與魏英素不相識,魏英是男是女,他不得而知,“又怎能談到合伙入股呢?”這是其一。
其二,羅忠說從未與他人簽訂過合伙協議,魏英出具的協議書上的簽字不是他親筆所寫,這其中肯定有“名堂”。
3萬元到底誰拿了?
魏英與羅忠是否存在合伙關系是本案的一大焦點。
原告魏英列舉了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其交納3萬元入股金獲得的字據以及證人王權新的證言等。
王權新(未出庭作證)也是2008年時的省體彩中心銷售代表,他自稱與羅忠有私下的合伙協議。王權新在證言中稱,他受羅忠委托與魏英簽訂了入股協議書(庭審中未見到相關委托書)。
記者看到,魏英出示的合伙協議書和交款字據的簽字處均有“羅忠”這個姓名。但是,羅忠卻堅稱這不是他的親筆。就王權新的證詞,羅忠說,他并未委托王權新簽合伙協議,也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
在庭審中,法官也對原、被告雙方簽訂合伙協議的情況進行了調查。魏英說,協議是由她的婆婆代簽,所以具體情況不得而知。
魏英拿出的3萬元入股金是不是羅忠拿了也是本案的焦點。
王權新在證言中還提到,他本人未收取魏英交來的3萬元入股金,“應該是羅忠拿了”。
就此,羅忠反駁說,3萬元入股金,他不知,更沒有拿,而王權新的證詞并未用非常明確的語氣說這錢就在他手中,很明顯是猜測的。
2008年時任黔東南體彩工作站站長的梁開平作為原告方證人出庭作證。他說,魏英的家人拿了3萬元作為入股金交給他本人,讓他轉交,但最終是交給羅忠,還是王權新呢?他已忘記了。
3萬元的入股金哪里去了呢?在當天的庭審中始終未能查明。
真相難查清,原告撤訴
庭審中,羅忠始終不認可與魏英存在合伙關系和收取入股金等事實。魏英認為原、被告雙方的合伙協議是羅忠委托王權新所簽,而要查明本案的事實,須追加王權新為被告。
羅忠表示反對,法院也不予采納,建議魏英重新起訴。
最終,魏英作出了撤訴決定,表示之后將另行起訴,法官宣布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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