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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黃平縣飛云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因存在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消防安全標志未保存完好有效兩起起違法行為,黃平縣消防大隊依法對該公司合并處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結合當前深入推進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工作,黃平縣消防大隊大力開展對建筑消防設施排查專項整治。期間,大隊執法人員在對貴州省黃平縣飛云崖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實施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大隊消防監督員當即填寫了《消防監督檢查記錄》,并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為嚴肅國家法律法規,維護法律權威,大隊經多方調查取證,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的情況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黃平消防大隊依法對該公司兩起違法行為合并處人民幣3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張正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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