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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吳超榮)8月26日,雷山警方依法對故意損毀人飲工程水管的楊某某給予拘留十日處罰。
8月19日15時許,雷山縣公安局郎德派出所接到群眾報稱:本村人飲工程的水管被他人破壞,要求派出所前去處理。接到報案后,該派出所及時組織民警到也利村開展調查工作。經過6天的緊張摸排,迅速查明該案件。
8月18日21時許,楊某某(男,40歲)也利村六組村民,從坡上看田水返回家時用斧頭故意砍壞本村人飲工程水管,楊某某平時在村里很霸道,村民對他敢怒而不敢言。派出所民警在獲取大量證據后,依法傳喚該楊到派出所訊問,在法律、政策攻心下,其對損毀本村人飲工程水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楊某某故意損毀人飲工程水管,終害人害己被拘留十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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