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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龍華 記者 楊輝)5月19日,臺江工商局成功處理一起電視購買手機投訴,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380元。
據介紹,5月19日上午,臺江縣工商局接到彭某投訴,稱其先前通過電視購物網向北京市朝陽區廣順南大街北口中創天美物流郵購一部諾基亞手機,價格1380元,并按照約定,貨到付款。當彭某到臺江縣郵政局取貨時,當場打開驗貨,發現郵購回來的手機是摩托羅拉牌,價格、品牌、質量等方面與自己定購的手機不相符,請求臺江縣工商局給予解決。
接到投訴后,該局組織人員進行調查,通過對手機進行驗證核實,彭某所定購的手機品牌與郵購回來的手機品牌不符,而且手機又無合格證、保修卡等,屬三無不合格產品,并及時向臺江縣郵政局發函請求協助拒付郵購手機款。
投訴得以成功解決,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為消費者挽回了損失,得到了消費者的一致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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