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港訊(孟錦蓮 記者 楊輝)記者從榕江縣政府辦獲悉,為切實保護、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使之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丁朗龍女》、《苗族栽巖習俗》、《苗族臥堆習俗》、《侗族記間節》、《擺王苗族木鼓舞》、《侗戲》、《侗族木構建筑營造技藝》、《侗族婚俗》、《侗年》九項民族、民間文化被列為第三批州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這為繁榮和加快該縣社會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