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唐學章)日前,黎平縣教育局叫停了29名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的不正當教學行為。
最近,黎平縣教育局通過調查,發現有少數教師職業道德觀念淡漠,違背職業操守,從事有償家教,損害了人民教師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為徹底根治在職教師從事有償家教行為,該縣教育局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出臺了相關規定,采取“三個嚴禁”和“四項措施”進行治理。
“三個嚴禁”是:嚴禁在職教師利用學校場地、教學設施和教學資源從事有償家教;嚴禁學校和教師強迫、動員、暗示學生接受各種形式的有償家教,或參加各種形式的補習班、培訓班等;嚴禁在職教師進行以營利為目的的有償家教。
“四項措施”是: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在其申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申報教師專業技術的資格;對社會反映強烈的,根據情況予以不聘或低聘;按照有關紀律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為確保各項措施規定得以落實,該縣教育局還強化三個方面的工作:成立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強化對有償家教治理的組織領導;設立舉報電話,公布相關文件,廣泛宣傳教育,強化社會監督;凡學校對有償家教行為管理不力,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者,縣教育局將對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學校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追究學校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